为了加强对校内、外在职人员申请进修研究生课程工作的管理,根据国家教委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暂行规定。
一、审批手续
1.校外人员到我校申请进修研究生课程,需持本单位介绍信到我校研究生部联系,领取 《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官网校外人员修读研究生课程申请表》,由本人填写并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,交研究生部备案。
2.校内在职人员申请进修研究生课程,领取《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官网校外人员修读研究生课程申请表》,由本人填写 ,一式两份,经所在单位和人事处审查同意后,交人事处和研究生部各一份备案。
二、课程学习与考核要求
1.进修人员所选修课程应与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基本一致。
2.进修人员必须按教学计划要求参加规定课程的考试。成绩合格后方可取得学分,并记入本人进修成绩单。对某门课程缺课时数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员,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,经重修后方可参加考试。
3.进修人员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,须事先递交缓考书面申请,经研究生部批准后参加补考或跟随下一年级考试。
4.进修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考试纪律。考试违纪和作弊者,其该门课程按零分记。情节严重者,取消其学习资格,所付费用概不退还。
5.进修人员所有的课程考试结束后,由研究生部提供进修成绩单。如在修完课程三年内考取我校研究生,成绩在80分以上的有关课程可以免修,但不免考。
三、其它规定
1.校外人员进修研究生课程,硕士生按每学分(相当于课内16~18学时)200元标准收费,博士生按每学分(相当于课内16~18学时)300元标准收费。交清费用后予以注册并办理听课手续。
2.校内在职人员进修研究生课程,每门课程交管理费50元后,予以注册并办理听课手续。